• 欢迎浏览德州律师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专家律师 更多 >>

    王晓东律师--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州市德城区法院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联系我们  
王晓东律师
电 话:18613615582(微信同号)
地 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六号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邮 编:253000
 
刑事辩护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教唆犯(德州律师)
发布时间:2012-3-19 阅读:1087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上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德城律师 武城律师 夏津律师 平原律师 禹城律师 齐河律师 陵县律师 商河律师 庆云律师 乐陵律师 宁津律师 德州经济开发区律师

Copyright ©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13264号-1
版权所有:德州律师网  网址:www.dz148.cn   联系电话  18613615582  (微信同号)
站长声明:本网站为个人网站,所刊文章大部分为本站律师原创,也有部分系转载一些专家、学者的好文章,但都明确的标注了出处及作者姓名,是站长认为对自己很有启迪、帮助的好文章,仅为个人学习、欣赏之用,同时也是向对此感兴趣的同仁推荐,如果觉得有不妥之处敬请告知,本站将立即予以撤除。望能理解,不胜感谢!德州律师网联系人王晓东律师 
德州律师 德州律师事务所 德州法律 德州法律服务 德州民事律师 德州离婚律师 德州劳动争议律师 德州公司律师
德州房产律师 德州医疗纠纷律师 德州商标律师 德州合同律师 德州刑事律师 德州辩护律师 德州著名律师

3371402020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