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浏览德州律师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专家律师 更多 >>

    王晓东律师--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州市德城区法院调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联系我们  
王晓东律师
电 话:18613615582(微信同号)
地 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六号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邮 编:253000
 
举案说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举案说法    
谁来补偿我的青春?
发布时间:2012-3-18 阅读:2417

 [案件回放]

程女士与陈先生是一对夫妻,双方都是某局公务员,工资待遇丰厚,衣食无忧。唯一不足的是两人婚后一直未有生育,双方为此一直争吵不断。终于在婚后五年,陈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平均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在庭审过程中,程女士提出同意离婚,但自己的大好青春全部献给了这段婚姻,男方应赔偿自己10万元的青春补偿费,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程女士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律师说法]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离婚时,女方常会基于自己对家庭付出较多或基于自己相对于男方社会角色为弱者的考虑,而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此做法也许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在法律上却存在严格的限制。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而在离婚诉讼中女方请求的“青春补偿费”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另外,女方的该项请求也有违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本案中程女士的请求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 纪朝辉律师

德城律师 武城律师 夏津律师 平原律师 禹城律师 齐河律师 陵县律师 商河律师 庆云律师 乐陵律师 宁津律师 德州经济开发区律师

Copyright ©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13264号-1
版权所有:德州律师网  网址:www.dz148.cn   联系电话  18613615582  (微信同号)
站长声明:本网站为个人网站,所刊文章大部分为本站律师原创,也有部分系转载一些专家、学者的好文章,但都明确的标注了出处及作者姓名,是站长认为对自己很有启迪、帮助的好文章,仅为个人学习、欣赏之用,同时也是向对此感兴趣的同仁推荐,如果觉得有不妥之处敬请告知,本站将立即予以撤除。望能理解,不胜感谢!德州律师网联系人王晓东律师 
德州律师 德州律师事务所 德州法律 德州法律服务 德州民事律师 德州离婚律师 德州劳动争议律师 德州公司律师
德州房产律师 德州医疗纠纷律师 德州商标律师 德州合同律师 德州刑事律师 德州辩护律师 德州著名律师

337140202000236